|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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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集体所有制企业,管辖单位为******管理局,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经山****人民法院(2025)鲁11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为依法处置破产企业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宗地一位于梁乡一路以东,面积14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土地使用权人为****,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25)**市不动产权第****680号。 宗地二位于梁乡一路以东,面积17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土地使用权人为****,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25)**市不动产权第****676号。 宗地三位于**三路以北、梁乡二路以东,面积529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土地使用权人为****,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25)**市不动产权第****671号。 宗地四位于两城街道四村,面积5321.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两城******社,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东国用(2001)字第050513号。 宗地五位于两城街道普车沟村,面积10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两城******社,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东国用(2001)字第050514号。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请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和相关申请的,****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太公岛一路23号) 联系电话:0633-****185 **** 2025年6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