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音频系统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中心音频系统设备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中心音频系统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8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中心音频系统设备采购 |
1 |
58000.00 |
批 |
工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用电子邮件方式或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标书代写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6月24日9:30时整(**时间)之前提交到**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栋6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址:**省**市平**北环路279号;
联系人: 王警官
联系电话:136****7023;
13.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栋602室;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130****8757;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