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小**至**引调水工程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委函〔2025〕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禹水****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市水利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中塘镇、**街道和**街道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引水隧洞1座,全长5863.72m,铺设输水管道6262.25m(管径DN1200,采用C20F50水下砼外包),引调水流量1.9立方米/秒,设置分水口一处、控制阀一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8537.85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73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05.616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含地勘报告)的勘察设计工作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验收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提交勘察设计资料、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 天内提交所有成果资料且获得相关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乙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引调水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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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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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区**大道中段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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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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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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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9****3141 | 联系电话: | 139****1828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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