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司**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4标段电子警察(设备部分)]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2025****公司**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4标段电子警察(设备部分)]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品牌(原厂商) | 设备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摄像头 | 类型:A型电子警察(设备) | 大华 | RV-T-4-6-DH12020A | 套 | 48 |
| 2 | 摄像头 | 类型:B型电子警察(设备) | 海康 | DS-2CD7V8XYZUV2-ABCDEF | 套 | 162 |
| 3 | 摄像头 | 类型:C型电子警察(设备) | 海康 | iDS-2DE44ABCDE-XYZL/VWS | 套 | 127 |
| 4 | 摄像头 | 类型:D型电子警察(设备) | 海康 | DS-XT101 | 套 | 1 |
| 5 | 摄像头 | 类型:E型电子警察(设备) | 海康 | HT-QDJQR-2 | 套 | 1 |
| 总计 |
交货期:2025年6月;设备保修期限3年;
【2025****公司**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4标段电子警察(设备部分)】采购金额最高限价:155.68万元(不含税),保修期是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3年。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政企客户项目、DICT项目中业主已指定供应商、产品、服务或中标合同已明确产品规格型号与供应来源的采购事项】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佳】,【189****9828】[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接收邮箱:【****@1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
日 期: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