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4标段电子警察设备的采购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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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公司**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4标段电子警察(设备部分)]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2025****公司**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4标段电子警察(设备部分)]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品牌(原厂商)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1

摄像头

类型:A型电子警察(设备)

大华

RV-T-4-6-DH12020A

48

2

摄像头

类型:B型电子警察(设备)

海康

DS-2CD7V8XYZUV2-ABCDEF

162

3

摄像头

类型:C型电子警察(设备)

海康

iDS-2DE44ABCDE-XYZL/VWS

127

4

摄像头

类型:D型电子警察(设备)

海康

DS-XT101

1

5

摄像头

类型:E型电子警察(设备)

海康

HT-QDJQR-2

1

总计

交货期:2025年6月;设备保修期限3年;

【2025****公司**市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微改造工程第4标段电子警察(设备部分)】采购金额最高限价:155.68万元(不含税),保修期是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3年。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政企客户项目、DICT项目中业主已指定供应商、产品、服务或中标合同已明确产品规格型号与供应来源的采购事项】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佳】,【189****9828】[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接收邮箱:【****@1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

日 期: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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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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