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 项目 名称 | ****屠宰场GMP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巍****村委会占**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本项目拟投资1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7123.14㎡(26亩),本次改扩建后厂区总建筑面积4739.97㎡。本次****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规模),改扩建待宰间占地面积1293.88平方米,**GMP标准屠宰车间占地面积2796.59平方米,**GMP标准屠宰线两条,配套设置GMP标准销售出货大厅(位于屠宰车间内)、厢式运输车辆、冷库、排酸库等,建成后可达到年屠宰生猪20万头的规模。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一、施工期影响 1、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以及装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雨季场地径流)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运营期影响 1、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备用发电机烟气、燎毛废气、待宰间、屠宰间、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声源为生猪待宰间及卸猪台猪只叫声,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屠宰车间设备噪声、冷库设备噪声等)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生猪屠宰生产线废水、运输车辆及待宰间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装置废水、锅炉排污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两部分。生产废物中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待宰间猪粪、猪毛及蹄壳、肉屑、不可食用内脏、肠胃内容物、病死猪及不合格胴体、不合格内脏、栅渣、污泥、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及废机油)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污水管、污水处理站水池和事故应急池等破损导致污水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6、项目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暂存产生的环境风险。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进行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作业时,配置洒水降尘设施,每天至少4~5次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场界应设置高度1.8m以上的围挡或围栏,开挖产生土石方进行湿化压实,同时辅以防尘网遮盖; (3)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存贮、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4)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清理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理轮胎及车身,得带泥上路,四周设置沉砂池,收集洗车、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5)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篷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6)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机械设备、车辆及燃油,按照规范操作,加强维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采用低噪机械,规范使用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 (2)合理安排时间:严控施工时间,根据工段合理调整施工时间,避开休息时间; (3)车辆统一管理:文明驾驶,出入减速慢行,通行禁止鸣笛; (4)合理布局场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 (5)加强施工管理:倡导文明施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积极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引入5m3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废水通过公厕处理,定期清掏作农肥,清洁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雨季避免土石方施工,暴雨时停工,初期雨水经21.0m3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4)及时回填挖方土石,设置排水沟排除外围雨水; (5)废水外排管区建临时雨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土石及沟渠。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开雨季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避免土石方长时间堆放; (2)实行局部施工,采取挡土墙等措施对边坡、斜坡等处进行防护,对预留的绿化用土专门堆放; (3)在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尽快采取绿化措施进行绿地恢复; (4)施工期临时土方应集中堆存,禁止乱堆乱弃:堆存土方应采取相关围挡、维护措施; (5)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废砂石、混凝土废渣可用于道路填筑;可回收的废建材收集后外售,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自行清运****填埋场进行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 (3)施工期加强生态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备用发电机尾气 发电机房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自然和机械通风方式排放,排放口朝向绿化。 2、燎毛废气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废气无组织排放。 3、恶臭 对待宰间、屠宰间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干清法);干清后对地面进行冲洗,消毒;合理布局屠宰间,屠宰间厂房采用半密闭厂房,屋顶设置排风扇;车间内重点产污区域及时清洗;肠胃内容物和猪毛等污物及时清运处置;定期喷洒除臭剂。 4、污水处理站、集粪池 ****处理站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以及集粪池进行密闭设计,并在排气口设置管道将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待宰间:为减少猪叫声对居民影响,待宰间采用消声百叶窗和砖混墙体,围墙设计高度5m,并设置消防通道和绿化带。所有窗户朝西,减少对商住楼的影响。赶猪通道半封闭,靠近西侧厂界,远离商住楼。 2、平面布局及卸猪时间:卸猪台移至待宰间北侧,远离商住楼。卸猪时间定为12:00-17:00,确保生猪静养时间≥12h,禁止夜间卸猪,减少叫声影响。 3、屠宰车间:屠宰车间外围墙高设计6m,车间外设置消防通道和绿化带,降低臭气和噪声影响。 4、污水处理站: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置于设备房内,设计为封闭式,减少噪声。 5、车辆噪声:要求进出车辆文明驾驶,禁止鸣笛,匀速行驶,定期保养,降低噪声影响。 6、商住楼:商住楼原属项目用地,现已出售给个人。建设单位已与住户已签订协议,住户对本项目表示理解并支持项目。商住楼住户自行安装双层隔音玻璃,减轻噪声影响。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内雨污分流。新增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不小于38.6m3)。 (2)项目**一座处理能力为400m3/d****处理站,对厂内综合废水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自建污水管道(长度约2km)排入巍山县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猪粪和肠胃内容物收集至集粪池(50m3),每天由专人清运用于农肥; 2、猪毛及蹄壳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1.5㎡),外售给回收单位; 3、肉屑、不可食用内脏等分类收集至无害化暂存冷库(30㎡),****公司处理; 4、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填埋场; 5、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商回收处理; 6、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防止堆积; 7、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及废水检测废液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固废处理率100% 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施工; 2、按照消防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及视频监控设施; 3、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 4、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具体措施以风险应急预案为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在通过网络、****村委会****报社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了三次信息公开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以发放问卷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第一次公示与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对意见,在此期间共发出问卷调查30份(居民20份,相关单位部门10份),收回30份(居民20份,相关单位部门10份),回收率100%。周边村落居民、商户及相关部门单位均同意项目的建设,未提出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