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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90594C | 建设单位法人:王锋 |
| 刘云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 **伊犁州**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 33幢14层 |
| ****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 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4团、127团 |
| 经度:84329.4120 纬度: 442325.34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7 |
| 师市环审〔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6500 |
| 1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49059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408779B | 验收监测单位:新****公司 |
| 916********051455R | 竣工时间:2024-10-15 |
| 2025-01-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24 |
| 2025-0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交流侧规模为 337.5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39.73MWp | 实际建设情况:交流侧规模为 337.5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39.73MWp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收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能转换产生直流电能;功率调节器由逆变器、并网装置、系统监视保护装置等构成,主要用来将太阳能光伏电池产生的直流电变为交流电,并入区域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收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能转换产生直流电能;功率调节器由逆变器、并网装置、系统监视保护装置等构成,主要用来将太阳能光伏电池产生的直流电变为交流电,并入区域电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1)生态影响避让措施:在施工作业管控范围内施工;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 (2)生态影响恢复措施: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光伏组件基础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对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产生。施工期对施工道路及光伏组件基础施工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堆放在场地一侧,周边设临时拦挡,并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完毕后,将表土回覆,撒播草籽,并砾石压盖;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合理规划、 设计施工场地,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3)生态影响恢复措施: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光伏组件基础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对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产生。施工期对施工道路及光伏组件基础施工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堆放在场地一侧,周边设临时拦挡,并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完毕后,将表土回覆,撒播草籽,并砾石压盖;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4)在光伏区基础施工完毕后,应 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以埋入的方式进行固定,不会造成地表硬化;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下有选择的种植喜阴植物,防止生物量减少;(5)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大气:(1)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大风(风速≥5m/s)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2) 做好施工规划,合理安排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尽可能的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 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每天洒水 2~3次,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对于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采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 量洒水。 (4)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运输车辆的 装载量应适当,严禁超载,应严格按照规定行车路线和速度行驶,并定期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 (5)合理集中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所和施工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尽量 设置在远离人群集中场所的下风向且避风处,严禁露天堆放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应对其表面进行遮盖或四周进行围挡,并尽量采用成品建筑材料。 (6)装卸施工垃圾过程中应采用隔板阻挡以防洒落,对不慎洒落的应及时 进行清理,并尽量降低装卸落差。 (7)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性围栏或围墙,在易产尘施工作业点四周设 置临时性细目滞尘防护网。 (8)运营期项目无人值守,不涉及冬季采暖; 废水:(1)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 (2)施工区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光伏板采用净水清洗,特征因子为悬浮物且浓度低,电池组件面大、分散,清洗废水就地被植被吸收或自然蒸发; 噪声:(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敏感点,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2)对于固定类机械设备,可采取基础减震,降低噪声污染; (3)施工场界要设置噪声防护围栏,降低施工噪声; (4)在项目施工期间,应设立临时隔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应采用围挡,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 (5)运营期逆变器采用箱式布置,箱体可起到一定的隔挡降噪作用;变压器、逆变器安装基础减震垫;加强对光伏区逆变器和变压器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用于沿线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建筑****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光伏板及组件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蓄电池收集后在110kV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妥善处理处置。废光伏组件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板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填埋场处理; 光污染:本项目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主要由多晶硅材料制成,太阳能组件内的晶硅板片表面涂覆有一层防反射涂层,同时封装玻璃采用特种钢化玻璃,其表面的透光率高达 95%以上,已经过防反射处理,太阳能光伏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低于玻璃幕栏,无眩光,且项目区周边不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故不会产生光污染;严格落实《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2015)要求,项目太阳能板采用反射比小于0.16 的低辐射玻璃;项目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要求透光率达 95%以上,达到光伏阵列的 反射光极少,不会影响交通安全,不会对周边居民区及地面交通造成光污染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1)经现场调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合理组织了施工工序并控制施工时间,减少了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并缩短了占用的时间。已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土方及时回填,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加强绿化、合理种植,同时避免引进外来物种,严格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经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恢复了场地,基本恢复至原有生态地貌。及时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未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未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已落实。 (1)经现场调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合理组织了施工工序并控制施工时间,减少了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并缩短了占用的时间。已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土方及时回填,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加强绿化、合理种植,同时避免引进外来物种,严格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经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恢复了场地,基本恢复至原有生态地貌。及时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未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未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3)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已将表土回覆,并进行平整夯实;对施工作业区及施工扰动区及时进行了平整、洒水,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水保措施,施工期间未随意取土,现场做好了洒水防尘等措施。施工作业结束后,已及时清理平整各类施工迹地,经过现场查看,项目区植被具有自然恢复条件,已采用自然恢复植被方式,已基本恢复至原有地貌 (4)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光伏区基础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已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已进行平整夯实,施工扰动区地表已进行道路硬化及铺设碎石;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及支架的安装可有效降低地表蒸发率,经现场查看,项目区植被具有自然恢复条件,已采用自然恢复植被方式,建设单位已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已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大气:(1)施工期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进行了苫盖和围挡,有效的减少了施工期的扬尘。(2)大风天气停止施工,并洒水抑尘。(3)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并定期清洗。清洗废水排放至沉淀池内,回用不排外。(4)运输车辆苫盖,防止土石沙料撒漏。(5)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和车辆保养,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6)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料场区土方及时回填,进行土地平整,临时堆放的土方用密目网遮盖。(7)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8)施工车辆及设备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油;(9)运营期项目无人值守,不涉及冬季采暖; 废水: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已设置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施工区已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经现场调查,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单位已拆除临时沉淀池和临时环保厕所,并平整土地恢复原貌。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面用于浇地绿化; 噪声:(1)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光伏区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已合理规划,施工机械均附近无环境敏感点,未对声环境造成污染;(2)施工时已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3)施工单位已对固定类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4)施工单位已通过对施工场界设置噪声防护围栏等防护措施,来降低施工噪声。(5)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施工;(6)经现场调查,本项目逆变器已采用箱式布置,箱体可起到隔挡降噪作用;变压器、逆变器均已安装基础减震垫;运行期建设单位定期巡检,加强对光伏区逆变器和变压器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经新****公司现场监测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制; 固废:(1)经现场调查,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定点堆放;(2)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4)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清理了项目现场的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等。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期间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5)验收期间未有废光伏组件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板及废铅蓄电池产生,后期产生后废光伏组件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板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废蓄电池暂存于110kV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光污染:经现场调查,项目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项目区周边不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已严格落实《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2015)要求,本项目太阳能板已采用反射比小于 0.16 的低辐射玻璃;本项目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主要由多晶硅材料制成,太阳能组件内的晶硅板片表面涂覆有一层防反射涂层,同时封装玻璃采用特种钢化玻璃,其表面的透光率高达 95%以上,已经过防反射处理,太阳能光伏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低于玻璃幕栏,无眩光,且项目区周边不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故不会产生光污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已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将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正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自主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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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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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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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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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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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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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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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