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审批
山西-临汾-霍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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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8 17:37

《“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许村线工程(**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6月3日—6月9日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拟对此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许村线工程(**段)

**省**市**市退沙街道枣洼村、许村

****

**同创****公司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起于汾许线**与**交界处,沿老路布线,起点桩号K0+000,从西向东布线,经**市退沙街道枣洼村,终点定于**市退沙街道许村与国道108相交,终点桩号为K4+509.136,路线全长4.509km。建设内容: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排水防护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1.在工程管理措施方面:要加强施工管理,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前,要备齐土体临时防护用的物料及各种防汛物资,随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路基施工时需同步进行排水沟和边坡防护工程,对路基护坡及时绿化或采用沙袋、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合理堆放开挖土石方并及时将多余土石方运至汾****示范区项目(段村-马沟片区)作为填方综合利用;施工期应限制施工区域,限制人员活动范围,所有车辆按选定的道路走“一”字型作业法,走同一车辙,避免加开新路。2.在植被保护措施方面:地表的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路基开挖时要避免破坏周围植被,不得向施工场地外排放施工废水、垃圾;在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整治利用因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并对道路工程沿线及边坡进行绿化,绿化植被需选择适应性强以及与区域环境相近物种,避免采用外来物种。3.在耕地保护措施方面:要严格划定挖填土方界线,不得超界线施工,不得占用周围耕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4.在动物保护措施方面: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采用满足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设备处理噪声,以免惊扰沿线栖息动物;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施工沿线栖息动物。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全线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如装载机、推土机等进入施工场地;在线路沿线两侧设2.5m高的围挡措施;对临近敏感点的路段施工区,在场界处设置移动声屏障进行降噪,敏感点噪声排放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运输车辆应尽量避让居民聚集区进行运输,无法避让居民聚集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或夜间休息时间(22:00-6:00)作业施工。如无法避免时,需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备案,并且提前在道路周边村庄附近张贴告示。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采取途经敏感点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加强道路养护和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在扬尘防治措施方面:一方面针对道路扬尘和旧路拆除扬尘,要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道路沿线均定期洒水,对起尘量大的施工路段经常洒水降尘。同时在无风或小风的天气进行拆迁,采用机械拆除结合人工拆除的方式,并注意洒水作业;另一方面针对堆场扬尘,施工场地的设置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或位于敏感目标下风向;建筑施工场地要做到“6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粉状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在300m以上,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设置围栏;施工单位应配备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及主要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在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对临时堆渣场采取严格的处理措施,包括临时覆盖、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等,防止生成新尘源,临时堆土采用编织物或塑料薄膜进行覆盖。2.在施工机械尾气防治措施方面:施工单位应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六以上标准的车辆进行物料运输和尾气排放符合国三以上标准的车辆、设备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大量施工机械同时运行,施工机械不工作时要及时关闭发动机,减少尾气排放。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或者选用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同时应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因设备故障而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3.在沥青烟防治措施方面:建设单位应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进行沥青铺设施工;4.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措施方面,本项目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沿线的闲置民房,冬季采用电暖器采暖。运营期:项目无沿线附属设施设置,无集中式排放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针对地表水防治:施工期:针对地表水防治:1.路段路基采取临时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等临时措施,施工期严禁向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严禁在地表水体附近堆放含有化学物质的施工物料和废渣,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滴、漏油类物质;散装物料堆放时要设工棚并加盖篷布,施工时应修建截水沟,防止施工废水流入地表水体;严禁向地表水体内倾倒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止施工期砂石等进入水体;2.施工设备冲洗废水、道路养护废水设置防渗沉淀池收集,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区抑尘洒水;3.严格管控施工,禁止在雨季及暴雨天气施工。禁止在河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4.杜绝机械跑、冒、漏、滴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进入水体。针对地下水防治:1.要严格遵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饮用水水源规定的环保管理要求。2.项目施工前要严格划定占地范围,不能随意扩大施工和活动范围;确保郭庄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内不设置临时工程;施工机械与车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计划路线施工,不得在郭庄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内取土、弃土;不得在郭庄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内排放污水。3.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严禁在保护区内堆存,未能及时清运的土渣需采用防雨布进行遮盖,避免受雨水冲刷。

运营期:本项目沿线不设置附属设施,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道路(K4+159—K4+509)路段位于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公路的交通管理,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加强公路动态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1.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要有序存放,妥善保管,回用于路基填筑。不可利用的建筑****填埋场处置,禁止随意堆弃造成环境影响。剩余的筑路材料应及时回收,合理再利用,禁止丢弃。2.本项目产生的弃方约为5789m3,运至汾****示范区项目(段村-马沟片区)作为填方综合利用。3.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不得随意丢弃,依托沿线村庄现有垃圾收集设施,经收集后统一运至****垃圾场合理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沿线不设置附属设施,运营期无固体废物污染源。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营运期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1、严禁土方运输中的超载,使用密闭运输车辆,避免抛洒;2、在沿途发生抛洒,运输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3、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应定期洒水;4、合理安排施工中的开挖地段,减轻对道路交通的影响;5、做好施工废水的收集处理,减轻对地表水的污染;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所。运营期:1、居民区禁止鸣笛,保证道路路面的状况,减少噪声污染;2、精心绿化,恢复植被3、设置减速带和固定测速装置,加强通行车辆监控管理,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357-****288

通讯地址:****法院****管理局

邮 编:0314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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