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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合隆镇德隆大街与**路交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生产厂房2进行建设,**2条喷漆生产线,年喷涂零部件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底漆平均喷涂厚度约为40mm,中涂平均喷涂厚度约为60mm,面平均喷涂厚度约头60mm,清漆平均喷涂厚度约为40mm,总漆层厚度不低于120mm(根据来件要求,实际产品喷涂层数及各漆层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裴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