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6月19日)(石浦)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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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06-19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环境局****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6月19日)(石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对策和措施

****水厂及出厂管**工程

**市象****水库下方、****管理所地块

****

本项目规模为2.0万m3/d,包括水厂(**)、出厂管(**)、原水管(改建),****水库、****水库****水库****水厂的取水水源。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①施工期

采取相应的洒水抑尘措施,在必须的情况下设置围挡,以减少扬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各类粉体材料运输尽量封闭或遮盖;

施工期车辆采用优质的柴油,减少废气排放。

②营运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柴油发电机为应急使用,频次很小,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①施工期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直接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不设临时公厕。

②营运期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水厂脱水间的压滤液回用至排泥水调节池,不外排;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及V型滤池反冲洗废水、初滤水回流至回用水池,经调节后均匀回流至原水管,不外排。

三、噪声

①施工期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开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

②营运期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①施工期

项目产生的余方综合利用。

不能回收的可用于施工道路垫层填筑或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营运期

生活垃圾经厂区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污泥暂存于项目脱水机房的泥棚内,****填埋场集中处置;废普通包装袋、废粉末活性****公司综合利用,处置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本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实验室过期药剂及废实验器材、实验废液及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生态

①施工期

临时占地及时恢复,禁止将生活生产废水、垃圾及废弃物等污染物抛入水源保护区等。

②营运期

加强管理,减少废弃物排放、节约能源、提高**利用效率。

严格控制取水水量,不得超量取水,****水库水生生物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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