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建10号房屋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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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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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建10号房屋公开招租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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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万元 人民币
11
2025-06-18
网络竞价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商用,不得用于餐饮服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承租方需投入资金****政府相关部门报建审批,相关改造方案、图纸、****学校备案,改造费用不得从租金中抵扣。升级改造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负责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改造施工业绩。升****设计院设计,符合消防等各类规范。租赁期间一切维修工作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学校有权检查房屋使用维修情况。 十、该楼水、电供应以及停车费、物业服务费等管理、****园区实际****科技园****公司)缴费。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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