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城区沿河西路、东环路等5条路污水管道修复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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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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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沿**路、东环路等5条路污水管道修复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09: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燕芳
项目联系电话 137****258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127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亭江镇长洋路95号**小区二期4#楼1层22店面(自贸试验区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7****258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沿**路、东环路等5条路污水管道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的第4项各供应商首次报价时须按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或修改工程量清单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提交最后报价程序时各供应商可先填写最后报价的总价,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详细报价书可待成交公告发布后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供,最后报价的详细报价书应按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的分项报价(工程量不得缺项、漏项)并逐页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供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在合同签订时,其最后报价的详细报价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注意暂列金、暂估价不进行下浮。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供应商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只需填报总金额,无须提交详细报价书(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最后报价金额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计算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25号

联系方式:135****1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亭江镇长洋路95号**小区二期4#楼1层22店面(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方式:137****2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燕芳

电话:137****2580

****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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