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海化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石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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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化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公司位于**市**区白马垅路1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4'49.38”;N:2754'32.52”,面积6258.60 m2。****公司成立于2002年,关停于2017年。期间从事液氨钢瓶和汽车槽车的充装及氨水的经营,生产活动进行了近15年,建厂前该地块是一块山头,走访了解,中海化工之前有一个叫“中南冶炼厂”的小厂在此短暂提炼过株治的废料。
****环境局于2020年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认由**正信****公司承担改地块的初步调查工作。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物为砷、镉、铅,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要进行详细调查。2023年10月,****环境局委****测试中心在初步调查结论的基础上,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调查阶段共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20个,采集土壤样品32个,整体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超第二类用地污染物为砷、镉、铅、汞、锌,地块土壤超筛选值方量为2802.72m3,最大超筛选值深度为2m(最大采样深度2.5m)。
根据现场钻探情况,拟建地下水监测井钻孔均钻至强风化板岩,未揭露地下水,因此本地块未采集地下水样品。

风险评估结论

镉:镉吸入土壤颗粒物致癌风险为 2.99E-06,超过致癌可接受风险水平1.00E-06,致癌风险不可接受,镉总危害商为 1.64E+00,镉致癌风险不可接受。

锌:锌的毒性数据非常宽松,且在大部分暴露途径下均没有可参考的毒性数据,本地块锌的非致癌危害商为 1.82E-01,处于可接受水平。

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砷的毒性参数全部采用 As2O3毒性数据,且现国内外使用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模型中,在人体经口腔、皮肤接触过程中对暴露途径的设定中,是假设经口腔及皮肤吸收土壤中的砷为完全吸收的,未考虑土壤中的砷对人体的生物有效性,是最为保守的假设情景,因此砷的计算结果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砷最终目标值选择的依据。经计算,砷的致癌风险水平为 1.63E-03,总危害商为 2.81E+01,风险水平不可接受。

汞:汞不属于致癌物质,无致癌参数参考,因此无法计算致癌风险,由于本地块规划为防护绿地,不存在室内环境,未考虑吸入室内来自下层气态污染物的情况下,汞总危害商为 1.16E-01,风险水平可接受。

铅:成人血铅模型(ALM)计算结果表明,当土壤中铅浓度≤1235mg/kg 时,可满足经暴露导致的孕妇胎儿体内血铅水平>10 μg/dL(0.1mg/L)的概率<5%的要求。该地块土壤铅含量的 95%UCL 为 27100mg/kg,风险水平不可接受。

本地块土壤污染物超目标值总面积为 3094.62m2,方量为 2802.72m3。

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污染物镉、砷、铅需经修复或管控后方可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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