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机、焦侧除尘等综合性环保项目

审批
河南-平顶山-宝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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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1MA45RC3H7X李中付
王胜可**省**市**县
**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西片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机、焦侧除尘等综合性环保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省**市**县 **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西片区内
经度:112.97159 纬度: 33.85461****环境局
2024-08-08
平环审〔2024〕11号914********884269G001P
2024-10-251800
140****
914********884269G**省****公司
****0400MAE626YB14**沃****公司
****0185MA9MFA7W9R2024-10-10
2025-03-102025-05-20
2025-05-162025-06-12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日处理脱硫废液50m3日处理脱硫废液50m3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次蒸发+反应釜反应+反应后过滤+脱色+二次蒸发+硫铵结晶、离心+二次过滤+硫氰结晶+硫铵重结晶一次蒸发+反应釜反应+反应后过滤+脱色+二次蒸发+硫铵结晶、离心+二次过滤+硫氰结晶+硫铵重结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G1/G2废气治理设施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1#尾气二级洗涤塔+2#尾气二级洗涤塔+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52.5m排气筒) G3-G7工艺废、水喷射泵废气、储罐废气等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3#尾气二级洗涤塔+25m排气筒G1/G2废气治理设施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1#尾气二级洗涤塔+2#尾气二级洗涤塔+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2#焦炉备用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经DA013/DA014排气筒(105m)排放) G3-G7工艺废、水喷射泵废气、储罐废气等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3#尾气二级洗涤塔+29m排气筒。
现有1#、2#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为一用一备,废气由依托常用处理设施改为依托备用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增加,处理工艺不变,不新增污染因子,不增加排放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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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硫铵工段母液大槽 硫铵工段母液大槽 综合利用不外排,无需检测
2 脱硫废液储罐 脱硫废液储罐 综合利用不外排
3 循环水系统 **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浓水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循环水系统 综合利用不外排,**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浓水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尾气洗涤塔+2#尾气洗涤塔+油洗+酸洗+碱洗装置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 1#尾气洗涤塔+2#尾气洗涤塔+油洗+酸洗+碱洗装置 正常检测
2 1#、2#焦炉备用脱硝脱硫除尘装置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 1#、2#焦炉备用脱硝脱硫除尘装置 正常检测
3 3#尾气洗涤塔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 3#尾气洗涤塔 正常检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隔声屏障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基础减震、隔声屏障 正常检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 、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2、分区防控措施;3、污染防治措施要求;4、 跟踪检测;5、 环境管理;6、管理措施;7、技术措施;8、应急响应 1 、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2、分区防控措施;3、污染防治措施要求;4、 跟踪检测;5、 环境管理;6、管理措施;7、技术措施;8、应急响应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危险废物收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采取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储存,其中失活活性炭收集后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目前企业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厂区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独立围堰,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区暂存,防止在转运和暂存过程中抛洒,溢流出危废暂存间,引起二次污染。装载液体危废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防止转运过程中出现遗留和抛洒等现象发生。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和贮存设施,应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明具体物质名称,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其标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要求设置和制作。 2、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危险废物种类,废机油、废油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废油桶一并收集,****公司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不再单独建设。经调查,****公司厂区内已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0m2,内设置有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区,能够满足全厂废机油、废油桶暂存需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可以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 3、危险废物转运措施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填报的危险废物转移等备案信息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移出人、危险废物承运人、危险废物接受人(以下分别简称移出人、承运人和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还应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并且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同时,本着尽量避免穿过环境敏感区及运距最小原则,对运输路线及时间进行合理设置,尽量减少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工作和转运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程序、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各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等应如实记载,且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五年以上。确定收集设备、转运车辆及现场工作人员等情况并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线标志和警示牌,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进入储存间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活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储存在设有围堰的废机油贮存单元,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目前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不外排。 1、危险废物收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采取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储存,其中失活活性炭收集后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目前企业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厂区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独立围堰,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区暂存,防止在转运和暂存过程中抛洒,溢流出危废暂存间,引起二次污染。装载液体危废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防止转运过程中出现遗留和抛洒等现象发生。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和贮存设施,应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明具体物质名称,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其标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要求设置和制作。 2、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危险废物种类,废机油、废油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废油桶一并收集,****公司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不再单独建设。经调查,****公司厂区内已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0m2,内设置有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区,能够满足全厂废机油、废油桶暂存需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可以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 3、危险废物转运措施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填报的危险废物转移等备案信息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移出人、危险废物承运人、危险废物接受人(以下分别简称移出人、承运人和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还应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并且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同时,本着尽量避免穿过环境敏感区及运距最小原则,对运输路线及时间进行合理设置,尽量减少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工作和转运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程序、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各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等应如实记载,且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五年以上。确定收集设备、转运车辆及现场工作人员等情况并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线标志和警示牌,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进入储存间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活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储存在设有围堰的废机油贮存单元,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目前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不外排。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营运后营加强厂区绿化,并利用厂区空地多多植树种草,加强对生态的补 偿机制。在进行树种选择时,应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和土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 采取乔灌草立体综合绿化,这样既可以起到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也可 以吸附尘埃、净化空气,还可以美化环境,改善景观。 项目营运后营加强厂区绿化,并利用厂区空地多多植树种草,加强对生态的补 偿机制。在进行树种选择时,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和土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 采取乔灌草立体综合绿化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风险事故应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手段予以杜绝,制定防范事故发生的工 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等,从源头上制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 应通过应急措施与预案,尽量减轻事故影响程度。同时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事故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手段予以杜绝,制定防范事故发生的工 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等,从源头上制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 通过应急措施与预案,尽量减轻事故影响程度。同时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和排气筒)、危废间、监测井、给排水系统、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和排气筒)、危废间、监测井、给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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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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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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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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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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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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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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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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