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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1MA45RC3H7X | 建设单位法人:李中付 |
| 王胜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西片区内 |
| ****机、焦侧除尘等综合性环保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西片区内 |
| 经度:112.97159 纬度: 33.8546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8 |
| 平环审〔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84269G001P |
| 2024-10-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8426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400MAE626YB14 | 验收监测单位:**沃****公司 |
| ****0185MA9MFA7W9R | 竣工时间:2024-10-10 |
| 2025-03-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20 |
| 2025-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日处理脱硫废液50m3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脱硫废液50m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次蒸发+反应釜反应+反应后过滤+脱色+二次蒸发+硫铵结晶、离心+二次过滤+硫氰结晶+硫铵重结晶 | 实际建设情况:一次蒸发+反应釜反应+反应后过滤+脱色+二次蒸发+硫铵结晶、离心+二次过滤+硫氰结晶+硫铵重结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G1/G2废气治理设施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1#尾气二级洗涤塔+2#尾气二级洗涤塔+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52.5m排气筒) G3-G7工艺废、水喷射泵废气、储罐废气等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3#尾气二级洗涤塔+25m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G1/G2废气治理设施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1#尾气二级洗涤塔+2#尾气二级洗涤塔+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2#焦炉备用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经DA013/DA014排气筒(105m)排放) G3-G7工艺废、水喷射泵废气、储罐废气等密闭负压管道或密闭管道+3#尾气二级洗涤塔+29m排气筒。 |
| 现有1#、2#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为一用一备,废气由依托常用处理设施改为依托备用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增加,处理工艺不变,不新增污染因子,不增加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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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103.26 | 0 | 0 | 0 | 0 | / |
| 0 | 0 | 234.942 | 0 | 0 | 0 | 0 | / |
| 0 | 0 | 58.07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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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硫铵工段母液大槽 | 无 | 硫铵工段母液大槽 | 综合利用不外排,无需检测 | |
| 2 | 脱硫废液储罐 | 无 | 脱硫废液储罐 | 综合利用不外排 | |
| 3 | 循环水系统 | **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浓水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循环水系统 | 综合利用不外排,**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浓水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 1 | 1#尾气洗涤塔+2#尾气洗涤塔+油洗+酸洗+碱洗装置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 | 1#尾气洗涤塔+2#尾气洗涤塔+油洗+酸洗+碱洗装置 | 正常检测 | |
| 2 | 1#、2#焦炉备用脱硝脱硫除尘装置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 | 1#、2#焦炉备用脱硝脱硫除尘装置 | 正常检测 | |
| 3 | 3#尾气洗涤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 | 3#尾气洗涤塔 | 正常检测 |
| 1 | 基础减震、隔声屏障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基础减震、隔声屏障 | 正常检测 |
| 1 | 1 、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2、分区防控措施;3、污染防治措施要求;4、 跟踪检测;5、 环境管理;6、管理措施;7、技术措施;8、应急响应 | 1 、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2、分区防控措施;3、污染防治措施要求;4、 跟踪检测;5、 环境管理;6、管理措施;7、技术措施;8、应急响应 |
| 1 | 1、危险废物收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采取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储存,其中失活活性炭收集后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目前企业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厂区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独立围堰,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区暂存,防止在转运和暂存过程中抛洒,溢流出危废暂存间,引起二次污染。装载液体危废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防止转运过程中出现遗留和抛洒等现象发生。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和贮存设施,应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明具体物质名称,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其标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要求设置和制作。 2、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危险废物种类,废机油、废油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废油桶一并收集,****公司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不再单独建设。经调查,****公司厂区内已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0m2,内设置有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区,能够满足全厂废机油、废油桶暂存需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可以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 3、危险废物转运措施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填报的危险废物转移等备案信息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移出人、危险废物承运人、危险废物接受人(以下分别简称移出人、承运人和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还应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并且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同时,本着尽量避免穿过环境敏感区及运距最小原则,对运输路线及时间进行合理设置,尽量减少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工作和转运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程序、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各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等应如实记载,且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五年以上。确定收集设备、转运车辆及现场工作人员等情况并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线标志和警示牌,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进入储存间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活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储存在设有围堰的废机油贮存单元,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目前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不外排。 | 1、危险废物收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采取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储存,其中失活活性炭收集后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目前企业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厂区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独立围堰,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区暂存,防止在转运和暂存过程中抛洒,溢流出危废暂存间,引起二次污染。装载液体危废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防止转运过程中出现遗留和抛洒等现象发生。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和贮存设施,应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明具体物质名称,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其标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要求设置和制作。 2、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危险废物种类,废机油、废油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废油桶一并收集,****公司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不再单独建设。经调查,****公司厂区内已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0m2,内设置有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区,能够满足全厂废机油、废油桶暂存需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可以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 3、危险废物转运措施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填报的危险废物转移等备案信息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移出人、危险废物承运人、危险废物接受人(以下分别简称移出人、承运人和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还应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并且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同时,本着尽量避免穿过环境敏感区及运距最小原则,对运输路线及时间进行合理设置,尽量减少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工作和转运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程序、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各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等应如实记载,且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五年以上。确定收集设备、转运车辆及现场工作人员等情况并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线标志和警示牌,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进入储存间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活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盛放,并及时送精煤场,用于配煤炼焦,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采用密闭桶盛装,并与厂区现有废机油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储存在设有围堰的废机油贮存单元,作为润滑油用于厂区设备润滑,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桶收集后与厂区现有废油桶一并送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目前已与**广蓝达****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不外排。 |
| 1 | 项目营运后营加强厂区绿化,并利用厂区空地多多植树种草,加强对生态的补 偿机制。在进行树种选择时,应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和土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 采取乔灌草立体综合绿化,这样既可以起到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也可 以吸附尘埃、净化空气,还可以美化环境,改善景观。 | 项目营运后营加强厂区绿化,并利用厂区空地多多植树种草,加强对生态的补 偿机制。在进行树种选择时,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和土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 采取乔灌草立体综合绿化 |
| 1 | 风险事故应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手段予以杜绝,制定防范事故发生的工 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等,从源头上制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 应通过应急措施与预案,尽量减轻事故影响程度。同时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 | 风险事故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手段予以杜绝,制定防范事故发生的工 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等,从源头上制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 通过应急措施与预案,尽量减轻事故影响程度。同时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 |
| 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和排气筒)、危废间、监测井、给排水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处理装置(厂区VOCs治理设施+1#焦炉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和排气筒)、危废间、监测井、给排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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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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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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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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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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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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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