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 | 公开日期: | 2025-05-12 | ||
| 标题: | 保**2025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 ||||
| 文号: | 保征预告字〔2025〕10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5-05-12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规划局 | |
保征预告字〔202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马桥镇中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马桥镇中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67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成片开发建设方案,拟用于保**2025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政府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为促进保**经济社会发展,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5月12日起,由****规划局**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收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马桥镇、****小组公告栏,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www.****.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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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