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市)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市)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市) 合同金额(元):****11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调整剩余尾款支付方式。原合同中第二条第1款第(3)项部分内容“剩余尾款在市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后,收到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即乙方1尾款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零叁万伍仟元整(¥22,035,000.00元),乙方2尾款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贰拾柒万伍仟伍佰伍拾元整(¥25,275,550.00元)”调整为“剩余尾款根据市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分批次支付,每批次支付乙方1和乙方2的合同款项按照乙方1和乙方2各自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即支付乙方1比例为46.58%,乙方2比例为53.42%,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5年4月,****财政局下达的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余款项暂未下达),与原合同约定的“尾款在市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后一次性全部支付”的条件不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需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支付条件。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中心C区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