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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0596-****056
通讯地址:**区**镇**北路2号
邮 编:363900
****水利局
2025年6月19日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县龙津溪安全生态水系林墩段二期工程 | **** | **** | **省云****公司 | ******公司 | 2025.6.6 |
| 2 | **县林墩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林墩溪全流域清淤清障工程 | **** | **** | **省云****公司 | **山****公司 | 2025.6.16 |
| 3 | **县林墩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裸露山体植被复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后炉湾、松柏脚等 5 处不稳**坡)工程 | **** | **** | **省国浈****公司 | **艺****公司 | 2025.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