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金浅212井试采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浅212井试采地面集输工程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良安镇、金顺镇境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金浅212井站1座(无人值守站),设计试采规模为3×104m3/d。**金浅212井~金顺1井采气管道1条,长度为5.1km,设计输量3×104m3/d;项目通信光缆与采气管道全线同沟敷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jOgo0tr3BV34wTGdHBD1YQ
提取码: hfx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致电158****8355包老师处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本次信息公开网页 附件1
链接: https://pan.**.com/s/1jOgo0tr3BV34wTGdHBD1YQ
提取码: hfx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府青路一段3号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28-****709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浩力****公司
地址:**市**区**三路168号第19层3#~5#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9703
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