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349/2025-1535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关于**高新区保障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30
**市****公司:
贵公司《关于请求对**高新区保障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委员会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发改委委托**高新区行使**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改造(修缮)规模:共改造(修缮)房屋55栋,改造(修缮)面积223576.44㎡,其中:
(1)旗鼓大道1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元宿舍(3#、5#),改造(修缮)面积6187.64㎡,改造(修缮)内容包括:局部内墙、顶棚翻新、部分卫生间重做防水、破损门窗更换、破损地砖、踢脚更换、**室外停车棚;
(2)**市高新区二期**东路与书台街交叉东北侧--光宝宿舍楼(1#、2#),改造(修缮)面积15899.60㎡,改造(修缮)内容包括:局部内墙、顶棚翻新、部分卫生间重做防水、破损门窗更换、破损地砖、踢脚更换、屋面变形缝处重做防水;
(3)**市**区青龙路--创业公寓(共51栋),改造(修缮)面积201489㎡,改造(修缮)内容包括:局部内墙、顶棚翻新、部分卫生间重做防水、部分楼栋首层保障房污水管道重做单独走管、破损门窗、路灯及灯架更换、破损地砖、踢脚更换、室外管网工程修缮、**室外停车位等。
二、项目选址
本改造(修缮)项目建设地点分处三个小区,分别是:
1、小区一:旗鼓大道1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元宿舍(3#、5#);
2、小区二:**市高新区二期**东路与书台街交叉东北侧--光宝宿舍楼(1#、2#);
3、小区三:**市**区青龙路--创业公寓(共51栋)。三、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747.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8.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34万元,预备费用35.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四、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时间18个月,工程施工期限2025年3月-2026年8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附: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 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 |||||||
| 建设项目名称:**高新区保障性**项目 | |||||||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5年4月28日 | |||||||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