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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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45****公司报废焦化装置及其零星报废物资转让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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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信息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5)3145****公司报废焦化装置及其零星报废物资转让项目 |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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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类别(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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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转让方代码: |
912********9184444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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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1709.500000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06-19 |
是否自动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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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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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www.****.com/index/qrtwo.htm?id=6935dcee469e11f0a0fcad3214b776d7 |
| 转让说明事项: |
1、买受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分别转入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如未按时缴纳上述款项,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价款等上述款项的,合同自动取消,除扣除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3、处置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到产权机构指定账户。 4、拍卖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货款的等额部分,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收到货款、10%成交价款的履约保证金、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货款、10%成交价款的履约保证****公司指定账户。如未按时缴纳上述款项,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因买受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价款等上述款项的,合同自动取消,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等,否则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物,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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