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
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省级资金
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县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局决定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1家培训机构承担**县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预算金额:180000元。
3.培训需求:培育技术技能人才90人,培育对象主要为从事畜牧、蔬菜、果业、中药材、食用菌等特优产业及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成员。
4.班级设置:围绕单一产业设置班级。总课时不少于64学时,其中线下不少于56学时,线上不超过8学时,具体课程设置需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培训时间2025年7—12月。
5.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完成。
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2.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基地,且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及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3.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有足够的培训资金保障能力;
5.能够按照培训时间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组织学员到涉农高校、****基地(企业)、****基地学习、参观和交流;
6.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7.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三、申报范围
**省内涉农院校、涉农培训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社等市场主体(有承担过高素质农民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优先考虑)。
四、遴选认定程序
1.****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3.资质、条件等资格审查;
4.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要求组织评审会择优遴选推荐培训机构,并****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确定批复。
五、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上午8:00-12:00,14:30-18:00)。
六、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
报名地点或邮寄地址:**县**街20号
联系人:张娜 电话:0354-****571
邮编:045499
七、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承诺书、**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办学许可证、企业登记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机构信用报告;
3.机构简介(加盖公章);
4涉农技术师资证明;
5.实训基地、基础设施、师资配备、培训机构相关制度、企业荣誉等印证资料以及近年来开展过农民培训的相关资料;
6.年培训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7.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8.该项目的实施计划;
9.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封面内容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XXX和申报时间:X年X月X日”),一式3份,并盖上鲜章。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2.因违法违纪受相关部门查处的;
3.存在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行为;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
5.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个人征信问题的;
6.未按照要求提供遴选资料的。
附件:1.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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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