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中心一楼通用综合窗口
3.1涉路施工行为或者公路改扩建需更新采伐的。
3.2经养护部门鉴定已进入衰老期或者品种严重退化需更新采伐的。
3.3生长势弱绿化效果差或者发生大规模病虫害需更换树种的。
3.4过密且不宜移植需进行抚育采伐的。
3.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6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需要清理的。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容缺 | 来源 渠道 | 申 报 须 知 | 材料 样表 |
| 1 | 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申请书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原件1份申请人签字加盖公章 | |
| 2 | 营业执照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复印件1份 | |
| 4 | 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原件1份 | |
| 5 | 更新补种树木的方案书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 | |
| 6 | 树木砍伐证明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 | |
| 7 | 设计施工方案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 | |
| 8 |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 否 | 申请人自备 | 须提交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 |
提示:针对可容缺材料,申请人只须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承诺在事后规定时间内补全相关材料,即可进行容缺办理。
6.1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一楼通用综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6.2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6.3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6.4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综合出件窗口统一出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7.流程图
不收费
9.1 工作日及延时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12:00-13:30和17:00以后对正在受理的业务提供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结)。
9.2 错时预约服务
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春节、端午、中秋除外)提供错时服务、预约服务。
079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