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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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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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卫****管理局),在****医疗机构:

****保障局《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36号)、《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要求,经调****医保局同意后,现就统一规范整合我省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知如下:

一、整合中医类相关价格项目。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统一规范整合我省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常规针法”等25项新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现行55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

二、合理制定中医类项目价格。****保障部门要以**消耗为基础,综合考虑规范整合后的中医类项目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要素,****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并保持整合前后项目价格的相对平稳。

三、支持中医类项目优质优价。“常规针法”等中医针法类非药物治疗项目,按照医务人员技术等级分级定价,****政府指导价格为基础,副主任医师可加收不超过20%,主任医师加收不超过40%,加收标准与各**医灸法、推拿项目保持一致。对于符合儿童加收情形的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可加收30%。

四、明确医保支付政策。明确中医类25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类别,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确定,注重规范整合前后的待遇衔接。

五、加强监管和引导。****保障部门要做好项目价格及支付政策的衔接,制定本地区规范整合后的中医类项目价格。同步做好政策落地执行过程中的跟踪监测,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执行。


附件:1. **省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pdf

2. 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pdf

****保障局 ****委员会

****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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