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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号:无 |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6-19 |
| ****网信办 | |
| 通知公告 | 五公开类型:决策公开 |
根据《**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同****开发区****公司,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申请设立培训机构名称:
****开发区****公司
2、法定代表人:袁婷婷
3、申请办学地址:**市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民馨家园二区底店8-A101 8-A102二楼
4、申请办学内容:舞蹈类
5、申请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中学生
6、人员基本情况
| 工作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执业资格证书 |
| 校长、教师 | 袁婷婷 | 女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
| 教师 | 王茹 | 女 | ****学校教师资格(舞蹈表演) |
| 教师 | 罗志林 | 女 | 中国舞蹈考级教师资格证 |
| 行政 | 周娟 | 女 | |
| 教务、保安 | 王美英 | 女 | |
| 财务 | 杜慧慧 | 女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9日-6月27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2-****950
通讯地址:稀土高新区天健路与至善巷交叉口东
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