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园更新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学校园更新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第二笔工程款申请,经监理单位、甲方同意后,甲方按程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除去暂列金)的 80%。乙方应及时并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清单,由甲方负责组织项目结算审核,结算审核结果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同后,由**区相关审计单位抽审,按照审计结算价,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工程结算款,甲方按照相关规定,据实结算剩余工程价款;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 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无息向乙方退还。”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第二笔工程款申请,经监理单位、甲方同意后,甲方按程序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乙方应及时并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清单,由甲方负责组织项目结算审核和审计,结算审核和审计结果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同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工程结算款,甲方按照相关规定,据实结算剩余工程价款;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 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无息向乙方退还。”。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19日
****学校园更新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学校园更新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该项目合同条款中规定支付条件为预付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第二笔工程款申请,经监理单位、甲方同意后,甲方按程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除去暂列金)的 80%。乙方应及时并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清单,由甲方负责组织项目结算审核,结算审核结果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同后,由**区相关审计单位抽审,按照审计结算价,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工程结算款,甲方按照相关规定,据实结算剩余工程价款;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根据**省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中要求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过程结算的理由,拖延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的相关规定,我司认为该项目的合同支付条款严重违反了该规定,该项目要求竣工结算后由**区审计单位抽审,等审计结算后才能支付至97%,审计抽审时间未约定,若3年5年未抽审,施工单位则面临着严重的资金压力,该合同规定就是严重的的拖欠了工程款。请招标人仔细斟酌,修改该条款。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内容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第二笔工程款申请,经监理单位、甲方同意后,甲方按程序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乙方应及时并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清单,由甲方负责组织项目结算审核和审计,结算审核和审计结果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同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工程结算款,甲方按照相关规定,据实结算剩余工程价款;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 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无息向乙方退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