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岔路河镇马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永矿权公告〔KQ202****90001〕
受出让人****委托,按照自然**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省**县岔路河镇马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采矿权项目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住所:**县岔路河镇中新食品区总部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住所:**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省**县岔路河镇马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
(二)地理位置:**县岔路河镇马家村、岔路河村
(三)开采矿种:主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共生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四)**面积:0.3678平方公里
(五)**范围:X坐标 Y坐标 ****882.46 ****0342.13 ****849.23 ****0359.40 ****763.94 ****0315.31 ****609.12 ****0245.88 ****388.84 ****0204.49 ****348.19 ****0252.46 ****264.95 ****0268.52 ****208.08 ****0234.76 ****198.06 ****0203.29 ****225.49 ****0142.74 ****165.50 ****0086.00 ****098.53 ****9911.09 ****098.53 ****9761.71 ****248.54 ****9575.97 ****329.32 ****9577.74 ****322.66 ****9638.46 ****433.52 ****9808.67 ****786.22 ****9962.19 ****810.47 ****9995.12 ****983.75 ****9971.20 ****012.10 ****0129.35
(六)开采标高:+277米至+193米
(七)**储量:利用**量940.9万立方米
(八)**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拟设立采矿权拟选取生产规模为32万立方米/年,露天开采方式,矿山计算生产服务年限为28.8年。
(九)出让起始价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55.0万元(大写:捌佰伍拾伍万元整)。
需要公告的其他基本情况。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四)参照全省做法,****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证明开具的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申请报名资料之前的任一个工作日。
(五)提供中****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不低于原采矿权资产评估市场价值人民币9244.14****银行资信证明。若原采矿权人参与竞买,可不提供原采矿权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的资金实力资信证明。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00分整至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交易地点:**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00分整至2025年07月30日16时0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
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市**西路16号701室
联系电话:0432-****8340
技术服务支持电话:400-****-0000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参照全省做法,****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证明开具的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申请报名资料之前的任一个工作日。
5.提供中****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不低于原采矿权资产评估市场价值人民币9244.14****银行资信证明。若原采矿权人参与竞买,可不提供原采矿权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的资金实力资信证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是在******公司(原采矿权人)采矿权基础上扩大**范围而出让,原采矿权范围内剩余**储量、拟转让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剩余资产价值经专业机构评估为人民币9244.14万元,竞买者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剩余资产评估价值。为确保原采矿权人矿山企业正常运转,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期间相关证照先不予以注销,原采矿权人承诺,若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原采矿权人无条件提供完整资料配合做好采矿权转让移交手续和《采矿许可证》等其他证照的转让或注销登记手续。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15个工作日内向原采矿权人指定账户转入上述全额款项,原采矿权人在收到上述资产评估值的全额款项后15日内退场,若竞得人为原采矿权人则无需支付该笔费用。
2、矿产**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3、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4、未提及的其他风险: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评审或备案,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按照部、省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6、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7月18日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55.0万元(大写:捌佰伍拾伍万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20.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前期工作投入(包括储量核实、开发利用方案、价格评估等费用),费用总计11万元,竞得人竞得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后,需按出让人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资质单位。
(四)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住所:**县岔路河镇中新食品区总部大厦)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需要的其他事项及要求。
(五)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
联 系 人:杨威成
联系电话:0432-****6650
地 址:**县岔路河镇中新食品区总部大厦
矿业权交易受托方:****
联系电话:0432-****9077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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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