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团有****集团****车辆段九**运用车间氧气、溶解乙炔气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 1 |
氧气(O2) |
含量≥99.5% 一等品 5m3 |
瓶 |
312 |
订单下达24小时内或根据买方需求分批次运送至交付地点 |
**省**市**区******车辆段九**运用车间沙北站修所 |
|
| 2、 |
溶解乙炔气(C2H2) |
含量≥98.0% 5kg |
瓶 |
360 |
订单下达24小时内或根据买方需求分批次运送至交付地点 |
**省**市**区******车辆段九**运用车间沙北站修所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
3.2.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各种产品的规格、材质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除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外,其他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
3.3.认证许可:报价单位需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报价单位为生产厂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4.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价:
因存在企业行为和产品质****集团****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集团年度信用评定为C、D级供应商(公开招标除外);其他被列入暂停采购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5年6月19日15:00至2024年6月23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9: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63.com邮箱;标书代写
4.4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询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791-****2284、136****7871
接收报价函邮箱:****@163.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集团****车辆段
日期: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