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2025-06-19)

审批
河北-秦皇岛-昌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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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2025-06-19)
时间:2025-06-19

****审批局

关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草原局:

**市****规划局报送的**市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后,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县 2025 年度第 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批复(批复〔2025〕18号),该项目申请单位为****,该批次建设用地共7个地块,拟转用、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4.4883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1.1610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全部在《**市**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的范围内,符合《**市**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1.1610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1373公顷,疏林地1.0237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权属分:三村集体0.2562公顷,渟泗涧村集体0.9048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1116公顷,经济林林地0.1539公顷,特用林林地0.0033公顷,用材林林地0.8922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地0.1149公顷,一般商品林地1.0461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0.2514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9096公顷。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活立木蓄积28立方米。

拟使用林地项目区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地块,项目区内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树木和野生动物栖息地、植物生境;申请材料信息与现地一致,林地界线清晰,符合使用林地条件,存在未批先占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昌林罚决【2025】002号),且处罚款项已缴纳。

三、符合**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全部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之内,符合**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符合使用林地条件。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1.1610公顷,使用林地类型为永久占地。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我局对**市****规划局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现场查验,**县2025年度第24 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项目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野生动物,无古树名木;申请材料信息与现地一致,林地界线清晰,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的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表述可行。

六、审查结果

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第35号令)、《****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永久使用我市**县林地1.1610公顷,****草原局。

****审批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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