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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凝剂分散剂年度采购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1 次
各投标人:
现就“****絮凝剂分散剂年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1、问题1:招标文件中限价人民币196.72万元。提问:此限价是处理一台炉药剂的限价,还是两台炉全开药剂的限价
答复:一台炉子的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196.7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修改为“人民币393.4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问题2:气化水系统循环量400-450m3/h。提问:这是一台炉的水量,还是两台炉的水量
答复:一台。
3、问题3:关于此次方案和报价中的药剂量体现。提问:投标报价时,是报两台炉子全年的运行的药剂总量,还是一台炉子的药剂运行量全年运行时间是按8760小时计,还是8000小时计
答复:按8000小时计。
4、问题4:药剂厂家需提供自动加药设备。提问:请问加药设备包括哪些**除了分散剂和絮凝剂的加药泵,药剂储罐和管线是否也保函在内需要1套还是2套
答复:需要两套。
5、问题5:目前絮凝剂的实际投加量。提问:招标文件中提到:目前絮凝剂每天约125kg。请问目前实际絮凝剂是按多少ppm投加的,便于乙方方案设计和报价。
答复:12ppm。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总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5918
招标方:****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