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领益制造配套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重)总承包监理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4 日 |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下浮系数为57%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372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64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总监理工程师 | 陈卓(注册号:****3506、身份证号:450104********201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易商**电商物流园项目 2、****大学****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 3、宁美的新希望锦云湖光项目 在建项目: 1、**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外工程监理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信****公司 |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下浮系数为58%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372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64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文红斌(注册号:****1826、身份证号:450104********153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美林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光大天骄御景二、三组团项目 3、**路6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监理 在建项目: 1、**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监理 2、坛泽路GC2021-081地块(地块二)项目施工监理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隆欣****公司 |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下浮系数为55.6%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372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64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总监理工程师 | 蒋**(注册号:****5810、身份证号:450324********10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2、**县园东中、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在建项目: 1、交投﹒**江畔监理 2、**学院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一阶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桂工****公司原因: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建议书评分低于技术建议书满分60%的,技术建议书评审不合格,故**桂工****公司技术评审不通过;****公司原因:该公司安全监理员由配套专业监理人员兼任,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安全监理员由主导专业监理人员兼任的要求;****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泽工程****公司原因: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没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必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要求;故**同泽工程****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公司原因:未配备房屋建筑配套专业监理人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类主导专业监理人员5人,房屋建筑工程类配套专业监理人员3人,故****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桂春工程****公司原因: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建议书评分低于技术建议书满分60%的,技术建议书评审不合格,故**桂工****公司技术评审不通过。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ljkq.****.cn/)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卢工、0773-****263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开发区建设****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102 | ||||||||
一式4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