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区长河街道长河路1318号博风创意大厦1幢102室等、2幢101室等、3幢301室房屋及配套车位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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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
采用电汇或转账等形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缴纳至以下账户:标书代写 收款单位户名:******公司 银行帐号: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银行户名:733********00025935 |
采用电汇或转账等形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缴纳至以下账户:标书代写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行:****银行长河支行 银行账号:201********6226 |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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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一章(九、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公司 银行帐号: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银行户名:733********00025935 |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行:****银行长河支行 银行账号:201********6226 |
| 2 |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12.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陆佰万元:中标单位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经代理机构鉴证,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全额(无息)交纳给招标人作为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陆佰万元:中标单位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经招标人确认,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冲抵履约保证金。 |
| 3 |
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保证金 |
12.4中标单位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经代理机构鉴证,由代理机构全额(无息)交纳给招标人作为履约保证金。 |
12.4中标单位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经招标人确认,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冲抵履约保证金。 |
| 4 |
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保证金 |
12.6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给未中标单位。 |
12.6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无息退还给未中标单位。 |
| 5 |
第二章(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7.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 |
27.1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原交纳给代理机构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代理机构交纳给招标人。 |
27.1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原交纳给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冲抵履约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 址:**市**区长河街道江二村荡坊园66号二楼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77****0880
2、招标机构名称:******公司
地 址:**市上**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联系人:陈瑞宝、谢思璐
联系电话:136****8253、185****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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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