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
**名称:****公司外购石炭3800煤炭挂牌采购(2025年06月20日)
**编号:****
需方单位名称:****
交易方式:煤炭挂牌采购
交易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00:00至2025年06月20日 09:30:00
交货日期:2025年06月20日 18:00:00至2025年06月30日 18:00:00
交易保证金:固定金额5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29:30标书代写
二、产品信息
交割方式:车板交货
运输方式:铁运
交割地:龙王渠,大红城集装站,肖家,三道渠集运站,点岱沟站(含天和煤台及龙王沟转运线),周家湾站,唐公塔五道煤台,**河煤台,**公司集装站(唐公塔)
| 产品名称 |
交易数量(吨) |
| 外购石炭3800 |
22000.0 |
三、考核条款
5.1数量确认:****电厂计量数据为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与实装数偏差较大,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如发生严重亏吨,双方需共同进行现场校验,以双方认可数量为准)。
5.2质量确认:****电厂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5.3煤种指标:低位发热量(Qnet,ar)3800千卡/千克;灰熔点(ST ℃)≥1500;灰分(Ad%)≤30;挥发分(Var%)>38;全硫(St,d%)≤1.0;全水(Mt%)≤17;粒度(mm)<100。
5.4以当期合同交货时间内各批次煤(Qnet,ar)加权平均后作为合同价格调价依据,Qnet,ar=3800千卡∕千克执行合同价。Qnet,ar>3800千卡∕千克,自3800千卡∕千克起,每升高1千卡/千克奖励(销售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元/吨;3700千卡∕千克≤Qnet,ar<3800千卡∕千克,自3800千卡∕千克起,每降低1千卡/千克扣(销售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元/吨;3500千卡∕千克<Qnet,ar<3700千卡/千克,在执行上述考核区间扣款的基础上,自3700千卡∕千克起,每降低1千卡∕千克扣(销售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2元/吨。Qnet,ar=3500千卡/千克,执行一票车板价(销售合同价*0.4(四舍五入取整)元/吨(含税)-转运成本-5.65元/吨(含税)。Qnet,ar<3500千卡/千克,在一票车板价(销售合同价*0.4(四舍五入取整)-转运成本-5.65元/吨(含税)的基础上按照每降低1千卡∕千克扣(销售合同价÷合同热值(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2元/吨进行考核。
5.5全硫考核办法:以当期合同交货时间内各批次煤(St,d)加权平均后作为合同价格调价依据,(St,d)≤1%不考核,1%<(St,d)≤1.2%,自1%起,每超0.01%扣0.06元/吨;1.2%<(St,d)≤1.4%,自1.2%起,在执行上述考核区间扣款基础上,每超0.01%扣0.12元/吨;(St,d)>1.4%拒收,如因化验滞后出现(St,d)>1.4%,在执行上一考核区间扣款基础上,自1.4%起,每超0.01%扣0.24元/吨。
5.6水分考核办法:以合同期内入厂煤各批次水分加权平均后作为计价依据,全水分(Mt)≤17%不考核,全水分(Mt)>17%,每超0.01%扣0.03元/吨。
5.7合同期内合同兑现率应≥90%,合同期满合同兑现率未达到90%(不含90%)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量﹣月到货量)*(销售合同价*0.1)元/吨支付违约金,最大考核金额50万元。供煤过程中,实际供应量达到合同签订量的100%时,****电厂沟通。****电厂许可的前提下,最大供煤量原则上不应超过合同数量的110%,超过110%的部分将被视为无合同行为处理,拒绝支付超量部分煤款。如果确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低于90%,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执行上述考核办法。如乙方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拒绝入厂,已卸煤****电厂意见有权处置且拒绝支付相应煤款。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兑现率考核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备注
联系人:赵容祺
联系电话:180****0957
发布单位:****
发布平台: 国能e商(网址:www.e-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