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20线罕达罕至**布统段公路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省道220线罕达罕至**布统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9〕41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运输局以《****运输局关于省道220线罕达罕至**布统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20〕24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省道220线罕达罕至**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罕达罕南(省道220线与国道303线相交处),顺接省道220****牧场至罕达罕段三级公路,经**罕乌拉苏木、浩来呼热苏木、益和诺尔,终点止于****布统苏木**山村东侧,接G1611丹锡高速公路克承联络线**布统互通,项目主线全长121.565公里,连接线长4.191公里。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8.5米,中桥桥宽12米,小桥、涵洞与路基同宽。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 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详见下表:
| 合同包编号 |
重交沥青(90号A级) |
交货地点(工地拌合站) |
| 数量(吨) |
||
| HWLQ |
7932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注:①性能指标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及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②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③交货地点(工地拌合站)发生变化时,价格不予调整。 |
||
2.3计划供货期:预储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底结束;供应期自2025年8月1日至本项目路面工程结束(具体供应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沥青制造商(包括国产****公司****公司)或代理商(包括国内沥青制造商的代理商、进口沥青制造商的国内代理商、进口沥青****公司或其代理商);
(2)如投标人提供的沥青为进口沥青,则须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以下佐证资料:沥青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商检单等;进口国的原始报关单、海运提单等;
(3)其它要求
①重交沥青(含预储存沥青)要求直接运送至工地拌和站现场沥青储罐内;
②投标人提供的重交沥青制造使用的基质沥青必须为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③沥青的运输由卖方负责,投标人应当自有或委托一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并提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同时提供双方的合同书或意向书。
④同一合同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沥青,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意事项:本次招标为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招标人无法提前核实投标人是否存在本条情况,请投标人投标前自行核实确认)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产沥青制造商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固化工程量清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4.2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公共**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自治区公共**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模块及“**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全区主体信息库”-“**自治区公共**交易主体信息库”-“手册下载”栏目,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1-96236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1。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标书代写
5.3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标形式相同)。
注:操作手册访问路径:**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手册下载。
5.4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HWLQ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7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或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本)票、保函或保单等【如因平台保证金账户对接未完成,****银行电汇(转账)以外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om/);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ggzyjy.****.cn/);
****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cn/);
**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ggzyjy.****.cn/msym/cfsggzyjyw/),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运输局
地 址:**自治区**市新**大明街
电 话:0476-****698
邮 编:024000
监督机构:****运输局
地 址:**市**经棚镇**路
电 话:0476-****560
邮 编:02535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经棚镇**路中段
邮政编码:025250
电 话:0476-****080
联 系 人:王先生、陈先生
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地 址:**市新****路36号、****设计院C座三楼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476-****82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1002室
邮 编:010051
电 话:150****2727
联 系 人:赵先生
2025年6月19日
附录
| 基本资格条件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沥青制造商(包括国产****公司****公司)或代理商(包括国内沥青制造商的代理商、进口沥青制造商的国内代理商、进口沥青****公司或其代理商); (2)如投标人提供的沥青为进口沥青,则须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以下佐证资料:沥青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商检单等;进口国的原始报关单、海运提单等;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产沥青制造商提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 财务要求 |
| 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2000万元(以2022年度-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则以2021年度-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国内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累计供应沥青1万吨及以上。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最低要求 |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4款要求,本附录无新增要求。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较高的优先; (4)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供货期;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投标人提供****公司)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银行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附转账凭证;若采用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本)票形式应附相关凭证。 c.****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采用其他形式保函或保单应附由保函、****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出具相关凭证资料)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且符合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纸版的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且符合要求。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正文”第5.2.1项第(3)目所列相应情形。 (1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系统检测未出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电脑机器码一致或从同一个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正文”第5.2.4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7****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适用于国产沥青制造商)。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财务能力:10分 业 绩:15分 供货组织计划: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c、如果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d、如果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e、如果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小于等于2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8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f、如果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5家小于等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和10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g、以此类推。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或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其中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6位小数 |
续上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财务能力(10分) |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8分; |
| 在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基础上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的加1分,不足1000万元的不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 |
||
| 2.2.4(2) |
业绩(15分) |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12分; |
| 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基础上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国内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累计供应沥青合计数量每多提供10000吨加1分,不足10000吨的不加分,本项最多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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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沥青供货组织计划 (25分) |
①沥青加工技术难点及关键工艺论述先进合理的适当得1.8-3分; ②沥青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先进合理的适当得2.4-4分; ③供货方案与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的适当得1.8-3分; ④产品质量保证、储存说明和售后服务先进合理的适当得1.8-3分; ⑤质量、安全、环保体系与措施先进合理的适当得1.8-3分; ⑥供货进度计划与措施先进合理的适当得1.8-3分; ⑦资金配备与使用计划、人员配备情况先进合理的适当得1.8-3分; ⑧沥青质量及性能指标稳定性的保证措施适当得1.8-3分。 |
| 2.2.4(4) |
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D时得满分(5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下载 式中:D=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取整数),D1=投标人的投标价,F=50,F1=投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四舍五入),若D1 3 D,则E=0.1;若D1 < D,则E=0.05。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财务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供货组织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财务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供货组织计划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财务能力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供货组织计划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3 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本项目招标采用招标人提供的固化分项报价表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四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D。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