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906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 | ****年产200万平水泥防水毯项目 | 山****经济开发区****示范区陵州西路中段北侧,**鑫宇****公司院内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上料、推铺、针刺复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现有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浓度控制限值及《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8)表3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公司二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音主要为退布架、漏料罐、牵引架、张力架、针刺机、收卷架等机械设备以及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固废为上料、放卷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针刺复合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和废旧布袋。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收集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次等品出售;收集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旧布袋由厂商定期上门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