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林业局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425号)的要求,为全面有序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2024年度中心**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及市级汇集与检查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两统一”职责要求,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夯实自然**资产管理基础,切实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
一是通过融合自然**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土地市场监测监管、自然**分等定级估价等成果,查清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底数。
二是结合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成果,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在自然**底图基础上,初步建立包含实物量、价值量、产权等图层共同构成的资产“一张图”,支撑统一履行所有者职责。
三是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全面资产清查和年度变动更新,为国有自然**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需求调查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6月24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信息登记,将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邮箱地址以及参加的项目名称,发送到****@163.com,代理机构在收到并完成信息登记后,将本项目的完整采购需求及需求反馈意见格式电子版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四、需求反馈意见递交方式
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6月24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针对需求反馈意见PDF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五、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区三阳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招商一江璟城15栋2206室
电话:027-****5386 181****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