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云南培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诉讼、反诉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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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诉讼、反诉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2025-06-19 17:24

采购需求

采购申请部门(盖章):****巡察办)

采购项目名称:****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诉讼、反诉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预算资金:500,000元

是否划分标段:√否 □是 个

申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项 目 负 责 人: 谢子棋

联 系 电 话: 187****7563

邮 箱:****@qq.com

****政府采购项****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非政采项目由采购申请部门拟定资格条件)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硬件设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诉讼或纠纷等情况;并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

4.****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没有因法律服****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7.投标人应以法律服务团的形式参与本项目,团队成员应不低于3人且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团队成员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

8.提供同类案件裁判文书或裁判文书号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完结(若有反诉,则至反诉案件结束后;若无反诉,则至一审判决生效之日止)

2.交付(实施)地点:****

3.付款进度计划: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10万元;诉讼代理服务完结后60个工作日内,用5000****法院判决书上判定的我方向对方实际赔偿金额(万元)的差额乘以相应比例向中标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剩余金额支付上限不超过40万元),计算公式:

剩余应支付金额=(5000(万元)-终审判决书上判定的实际赔偿金额(Y)(万元))×Z%

终审判决书上判定的实际赔偿金额(Y)(万元)

Z

0≤Y≤500

0.9

500<Y≤1000

0.8

1000<Y≤1500

0.7

1500<Y≤2000

0.6

2000<Y≤2500

0.5

2500<Y≤3000

0.4

3000<Y≤3500

0.3

3500<Y≤4000

0.2

4000<Y≤4500

0.1

4500<Y≤5000

0

若终审判决书上判定的赔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5000万元计算

4.履约保证金:无

5.质量要求:服务期间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案件的法律咨询服务。

6.售后服务:服务期间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案件的法律咨询服务。

7.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诉讼案件代理的相关程序。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R否

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1

****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诉讼、反诉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

详见下方

1

1

500,000

500,000


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等。无要求或非政采项目可不填写。

服务内容:

1. 代理****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诉讼、反诉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

2. 提供对案件/项目法律问题的全面分析、风险评估和策略建议及诉讼案件代理方案。

3. 参与学校内部会议、与对手的会议、法庭/仲裁庭的听证会等。

4. 服务期间响应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小时。

5. 提交的法律文件(诉状、合同、意见书、报告等)的逻辑清晰、论证严谨、格式规范、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其他要求

1. 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采购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

在本案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与采购人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提供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服务;

2. 根据《诉讼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不得有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 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因管辖权异议引起的程序性裁定产生的相关费用。

4. 由中标律所指定的团队亲自提供服务,禁止未经书面同意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律所或个人,服务期间不得更换团队律师。

现对以上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19日至6月23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上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联系项目负责人。感谢对我校采购工作的支持!

一审:谢子棋

二审:胡正祥

三审:李 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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