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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5-****328
传 真:0955-****358
通讯地址:**市**区应理南街**路老年公寓院内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 1 | 关于同意《**市**区迎水桥等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 2025年6月1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2 | 关于同意《**市**区涩井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 2025年6月1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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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