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检机拆机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司安检机拆机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公司****公司安检机拆机
1.2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公司闲置安检机进行拆机,拆机后需确保安检机配件完整且不影响后续安装使用。
| 序号 |
施工内容 |
数量 |
总限价(元/含税) |
备注 |
| 1 |
****公司安检机拆机 |
7台 |
50000 |
安检机设备信息详见附件,限价已包含拆机相关所有费用。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公司****公司。
1.7 服务期限:2个月。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比价。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6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标书代写
2.4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比价。
2.5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价。
2.6 供应商须具备同方威视和德国史密斯海曼的品牌服务授权书和维修资质证书。
2.7 供应商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比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价文件的递交与报价方式
3.1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8时30分—2025年6月24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3.2 报价方式:现场报价,将报价文件(须含2.1至2.7所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报价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密封递交至****公司****公司,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以采购人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
3.3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区**街南
邮编:83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先生,0991-****723
邮箱:****@c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