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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WL(2025)6号宗地公开出让公告》(**区告字〔2025〕11号)变更补充的通知
2025年6月18日,****发布了《**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WL(2025)6号宗地公开出让公告》(**区告字〔2025〕11号)。现对公告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变更,补充变更内容如下:
将公告中:“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及已受让**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变更为:“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对竞买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宗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其它公告内容不变,公告变更内容以本次变更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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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