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审批
四川-成都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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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业:

按照《****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1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遵循“即申快享”“简审快批”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分批次集中推荐报送。

二、支持内容

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项目单位自主登录**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登录网址:https://xm.chiq-cloud.com:30124/funding-project-declaration/entry),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并刻录成光盘。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项目未完成网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审核。各区(市)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网上审核,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市经信局将组织项目评审、重复性筛查和现场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及时提交资料。各企业应于9月26日前按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资料,并将光盘报送至****。

(三)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初审的拟支持项目,将由****书面征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并在资金计划下达后致函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责任。

联系人:经济和信息化处,邱瑶,028-****9455

联系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广场A座****经济和信息化处(10楼1041门外工位)

附件:1.**省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报告

2.****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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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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