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 | 所属行业:农业 |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施工 已由 ****政府 以 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主要包括井店镇庙峧村仓储物流项目;****农贸市场项目;**街道****门市项目。本项目拟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井店镇庙峧村仓储物流项目;****农贸市场项目; 二标段:**街道****门市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开标顺序为准),如****一中标候选人,下一标段则无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但是具有参评权。标书代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0 00:00 至 2025-06-26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评审方式。“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998。(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李琛、0310-****594;招标代理:****;联系人:赵女士、137****7556;。)
监督部门名称:****审批局、****
电话:0310-****616、0310-****594
电子邮箱:****@163.com、****@163.com
| 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施工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 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施工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大街11号 | 地址:**海龙小区1号楼1单元1室 |
| 056400 | 邮编:056400 |
| 李琛 | 联系人:赵女士 |
| 0310-****594 | 电话:137****7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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