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开发区****学校(******学校扩建)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6-05
****开发区****学校(******学校扩建)项目监理补疑2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1.《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第2条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或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4)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监奖项证明材料或业绩合同中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拟任的项目总监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的岗位,若均无法体现须另行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请问:①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上述奖项要求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是否满足注(4)要求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答: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监奖项证明材料或业绩合同中均无法反映出本招标项目拟任的项目总监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的岗位,可另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来辅助证明。但若是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除另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外,还须同时附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的施工许可证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 招标文件P59“投标人业绩”评审条款中要求“:除资格审查业绩外,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9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公司提供的某地块监理项目,****学校部分满足此项评审要求,是否认可
答:若该业绩能明确体现所监理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投资额达到4900万元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业绩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0551-****8909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5年06月19日
原项目名称:****开发区****学校(******学校扩建)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6-05
****开发区****学校(******学校扩建)项目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业绩以及《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均要求的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结合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已竣工业绩,大部分监理单位无法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故缺乏一定的竞争性,所以建议调整为: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9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答:经调研,满足此类业绩要求的投标人较多,具有竞争性,不存在排他性、限制性,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0551-****8909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