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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省****公司设计的“**县邓井关(一期)青岗山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四标段方案设计”收悉。经2025年6月16日富****委员会建设审查专委会2025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本次报送方案。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设计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已进行完善,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校人行桥梁位于富州大道西段,桥梁上跨富州大道和安和路。总建筑面积494.35平方米;主线桥长37.5米,宽度4.5米,桥下净高4.95米,梁体采用单箱单室钢箱结构;两侧分别各接两个梯道,宽度3米,梁体采用钢箱结构。
二、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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