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淮****公司
所在地:**市**县
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债权资产总额:人民币3,984.32万元,本金合计3,043.87万元,利息合计940.45万元。
(一)借款人情况
淮****公司成立于2014-12-09,法定代表人为洪玉国,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44304M。股东洪玉国持股66.6667%,股东臧佩俄持股33.3333%,认缴出资日期2040-12-31。企业地****工业园区,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大米加工、销售及进出口,农作物种植、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粮食收购、烘干、销售及储存,仓库租赁、货物装卸及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资产为:
淮****公司以其名****经济开发区的仓库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包括1栋101,102,2栋,3栋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总面积8347.01㎡。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为**市柱玉****公司、李国柱、丁进侠、洪堂清、洪海旭、丁凤、洪玉国、臧佩俄、洪堂江、石德叶、宋立平、张雪雪、洪松、马等等、胡娟。
(四)诉讼情况
第一笔本金1243.87万元:****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作出(2023)皖0421民初550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11月12日出具(2023)皖0421执3751号执行裁定书。目前终本执行。
第二笔本金1800万元:****法院于2024年9月5日作出(2024)皖0421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目前执行中。
处置方式:单户或者打包转让、拍卖(含网络竞价)、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9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徐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68、****6295
通讯地址:**市寿春路40号
邮政编码:23000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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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