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供应商:
关于****2025年教师“心理关怀计划”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更正事项如下:
1.原“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8日09:00-17: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09:00-17: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20日13:30-14:00时(**时间)”更正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23日13:30-14:00时(**时间)”标书代写
3.原“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4:00时(**时间)”更正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4:00时(**时间)”标书代写
4.原“评审时间:2025年6月20日14:00时(**时间)”更正为“评审时间:2025年6月23日14:00时(**时间)”
5.原“服务地点:****校内。”更正为“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原“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在“中国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任何不良信誉的名单(由招标人自行查验);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更正为“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在“中国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任何不良信誉的名单(由招标人自行查验);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7.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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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