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处理中心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市东****处理中心项目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区,珲乌高速以北,长石公路以南,英俊大街以东,英凯大街以西。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设计费:101.67万元 勘察费:9.96万元 工程投资2526.75万元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6月19日 | 开标地点 | ****中心二楼215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 | |||||||||||||||||||
| 中标工程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勘察包含岩土、测量、物探等;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采购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含设备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设计周期:中标后3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 勘察费下浮率:50%; 设计费下浮率:50%; | |||||||||||||||||||
| 第二名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设计周期:中标后3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 勘察费下浮率:53%; 设计费下浮率:52%; | ||||||||||||||||||
| 第三名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设计周期:中标后3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 勘察费下浮率:46%; 设计费下浮率:46%;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勘察-岩土工程 | |||||||||||||||||||
| 评委4 | / |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造价 |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5年6月20日至 2025年6月24日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联系人 | 赵佳 | 联系电话 | 0431-****933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王越 | 联系电话 | 173****0515 | |||||||||||||||||
| 行政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人 | 刘嘉雯 | 联系电话 | 0431-****9829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 | **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工程总承包 | **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工程总承包 | **市伊**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道路排水工程(三)工程总承包 | ****开发区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 | ||||||||||||||||||
| 3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开发区PPE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开发区800T南侧巷道工程勘察、设计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 | / | /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水厂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 | ||||||||||||||||||
| 3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03标段 |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 1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无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无 | |||||||||||||||||||
| 3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无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 形式 | ****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 1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银行保函 | ****银行****分行 | **省**市**区吉大九洲大道东1199号泰福国际金融大厦首层B区及25-26层 | 0756-****388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担保公司保函 | ****集团****公司 | **市**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 ||||||||||||||||||
| 3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银行保函 | ****公司**瑞祥支行 | **省**市东**大路1817号 | 0431-****9737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 1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28.00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27.40 | ||||||||||||||||||||
| 3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25.8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