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土〔2025〕19号(珠晖区8.56亩)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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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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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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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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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编号:**** 宗地编号:**区8.56亩
宗地名称: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面积:5709.28平方米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所属行政区:**市/**区 批准机关:****政府
建筑评估价:2651.39万元
规划函名称:衡**规划函(条)(2025)11号
估价报告备案号:****525BA0080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面积:5709.28平方米 年限(年):70
地块位置:**区冶金街道冶金街区
土地四至:东****路、西临冶金中路、北临冶金路
出让规划指标信息
容积率:R≤2.5% 绿地率:35%≤L 建筑密度:JM≤28%
限高(米):H≤80
交易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6时30分00秒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6时3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金额:696.0万元
起始价:3475.36万元
增价幅度:2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公司:是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是否有底价:否
成交信息
最高报价人(单位):****
最高报价:3475.36万元
结束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市国土公告〔2025〕65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区8.56亩 交易编号: ****
宗地总面积: 5709.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区冶金街道冶金街区
主要用途年限: 70年 容积率: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 绿地率≥35%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80米
主要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5709.28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9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25BA0080
起始价: 3475.36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新出让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区8.56亩:8.56亩城镇住宅用地:1、出让起始价:土地起始单价:383.33万元/ 亩。地面建(构)筑物:194.0552万元(有证房屋2栋,房屋总建筑面积1043.68平方米)。起始总价:3475.36万元(土地出让面积8.56亩×出让单价383.33万元/亩+建(构)筑物194.0552万元=3475.36万元)。2、手续办理要求: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价款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相关部门申办成交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3、其他: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完全接受无异议。⑵凡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包括和其参股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如果参与,其竞买行为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划转为欠缴的土地价款和违约金。⑶地面上原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在完成交易后直接登记至竞得人名下。⑷该宗地块为土地加地面建(构)筑物整体出让,如地块成交后产生增值溢价,该溢价金额均为土地出让价款。⑸宗地成交总价不含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6月10日16时30分至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6月1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区8.56亩:2025年06月10日16时30分至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省**市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734-****515(****)

技术咨询电话:0734—****54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

2025年05月21日



其他交易条件

8.56亩城镇住宅用地:1、出让起始价:土地起始单价:383.33万元/ 亩。地面建(构)筑物:194.0552万元(有证房屋2栋,房屋总建筑面积1043.68平方米)。起始总价:3475.36万元(土地出让面积8.56亩×出让单价383.33万元/亩+建(构)筑物194.0552万元=3475.36万元)。

2、手续办理要求:

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

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价款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相关部门申办成交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

3、其他:

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完全接受无异议。

⑵凡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包括和其参股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如果参与,其竞买行为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划转为欠缴的土地价款和违约金。

⑶地面上原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在完成交易后直接登记至竞得人名下。

⑷该宗地块为土地加地面建(构)筑物整体出让,如地块成交后产生增值溢价,该溢价金额均为土地出让价款。

⑸宗地成交总价不含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1 ****717240 2025-06-18 08:52:10 3,475.36万元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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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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