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20】
| 资产租赁挂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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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广路4-51号房屋出租 |
| 出租方 |
**市公共****公司 |
| 出租标的状况 |
出租标的坐落于**市**区南广路4-51号,拟出租总建筑面积160.28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总层2层,房屋所在1-2层。详见评估报告文号:辽恒丰(2025)房估字第1023号。 |
| 出租底价 |
6.2万元/年,租期2年。 |
| 公告期起止 |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 |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联系出租方进行实地踏勘。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0.1万元整数倍 |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5年6月20日9时至2025年6月27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0时起 |
| 保证金金额 |
2万元 |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交易中心 账号:309****82095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行号:104****18505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5年6月26日14****银行交款回执****交易中心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 保证金处置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承租方须知 |
1.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出租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承租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联系人 |
冯先生 |
| 联系电话 |
0416-****843 |
| 联系地址 |
**市**区胜河里150号 |
| 出租方联系人 |
黄莹莹 |
| 联系电话 |
158****7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