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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976237H | 建设单位法人:姜云涛 |
| 杨宝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长****开发区 |
| ****开发区**街72号 |
| ****GH新工艺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1-C2761-生物药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25.210278 纬度: 43.75666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6 |
| 吉环审字〔2024〕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575 |
| 5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976237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龙桥****公司 |
| 912********8329163 | 验收监测单位:**省众鑫****公司 |
| ****0101MA0Y4U6D6H | 竣工时间:2025-03-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5781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条重组人生长激素原液生产线。建成后设计年产重组人生长激素原液104.192吨 | 实际建设情况:**1条重组人生长激素原液生产线。建成后设计年产重组人生长激素原液104.192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发酵+纯化 | 实际建设情况:发酵+纯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配料废气、动物房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氨、硫化氢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6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为染料,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现有1根27米高烟囱排放。 强化对现有车间、库房、危险废物储存区、动物房封闭措施的巡检和维护,严格落实各类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氯化氢厂界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须经高温灭活处理,与动物房废水、质检实验废水、仪器具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再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注射用水制备系统排污水一并排****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生产装置区的重点防渗工作,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库房、危险废物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动物房、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滤芯、实验废物、沾染毒性、感染性的废包装袋、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袋、生物安全风险区空调废过滤器、原液生产线废树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动物房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培养基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未沾染物料及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无毒区空调废过滤器、****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1)发酵废气经罐体配套高温灭活装置+滤芯滤罐处后+24m排放口(DA010)排出,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达标排放; 2)固体配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4m排放口(DA008)排出; 3)液体配料经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24m排放口(DA009)排出; 4)动物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24m排放口(DA003,DA004)排出; 5)经监测,厂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已落实 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须经高温灭活处理,与动物房废水、质检实验废水、仪器具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处理站处理,经监测结果可知,出水水质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中**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再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注射用水制备系统排污水一并经管线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已落实 **生产装置区已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重点防渗;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加强依托的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已落实 污水处理站污泥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滤芯、实验废物、沾染毒性、感染性的废包装袋、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袋、生物安全风险区空调废过滤器、原液生产线废树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动物房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培养基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未沾染物料及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无毒区空调废过滤器、****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落实 生产设备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独立减振基础,封闭厂房车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产品品种无变化,原辅材料中盐酸,更换为固体原料: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盐,不产生氯化氢;发酵废气经发酵罐配套高温灭活装置+滤芯滤罐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处理后经1根24m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化学品管理,**生产装置区合理设置围堰(堤),有毒有害原辅料远离火种、热源存储。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各类库房、危险废物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动物房、污水处理站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维护和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及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企业已建一座6350m3的事故应急池已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号为220106-2025-011-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17 | 36.39 | 0 | 0 | 5.17 | 5.17 | |
| 0 | 0.0012 | 4.55 | 0 | 0 | 0.001 | 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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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2.68 | 22.85 | 0 | 0 | 12.68 | 12.68 | / |
| 0 | 1.63 | 0 | 0 | 0 | 1.63 | 1.6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 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格栅调节+综合调节池+pH调节+混凝沉淀+AOA+MBR+消毒处理工艺 | 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 pH值在7.5~7.6之间,其他各个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COD:11mg/L、BOD5:3.8mg/L、NH3-N:0.051mg/L、SS:45mg/L、总磷:0.48mg/L、总氮:24.3mg/L、粪大肠菌群:360MPN/L,各污染物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本项目经计算,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5.17t/a,氨氮:0.012t/a。满足总量COD:36.39t/a,氨氮:4.55t/a标准要求 |
| 1 | 锅炉污染防治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27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放最大折算浓度为颗粒物:11.9mg/m3;1.63t/a,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93mg/m3;12.68t/a。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68t/a,锅炉排放废气污染物满足总量NOx:22.85t/a的控制要求。 | |
| 2 | 发酵污染防治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发酵废气经罐体配套高温灭活装置+滤芯滤罐处后+24m排放口(DA010)排出 | 验收监测期间,发酵废气排气筒(DA010)废气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氨:2.16mg/m3,臭气浓度:73。废气中氨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
| 3 | 液体配料污染防治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验收监测期间,液体配料废气(DA009)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氨:2.08mg/m3;氯化氢:未检出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关标准。 | |
| 4 | 固体配料污染防治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布袋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固体配料废气(DA008)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颗粒物:10.7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关标准。 | |
| 5 | 动物房污染防治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活性炭吸附 | 验收监测期间,动物房废气(DA003)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氨:0.035mg/m3(0.00017kg/h),硫化氢:0.028mg/m3(0.00014kg/h),臭气浓度:73。动物房废气(DA004)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氨:0.032mg/m3(0.00014kg/h),硫化氢:0.028mg/m3(0.00013kg/h),臭气浓度:73。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2.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生产装置区的重点防渗工作,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库房、危险废物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动物房、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已落实 **生产装置区已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重点防渗;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加强依托的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滤芯、实验废物、沾染毒性、感染性的废包装袋、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袋、生物安全风险区空调废过滤器、原液生产线废树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动物房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培养基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未沾染物料及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无毒区空调废过滤器、****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污水处理站污泥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滤芯、实验废物、沾染毒性、感染性的废包装袋、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包装袋、生物安全风险区空调废过滤器、原液生产线废树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动物房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培养基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未沾染物料及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无毒区空调废过滤器、****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化学品管理,**生产装置区合理设置围堰(堤),有毒有害原辅料远离火种、热源存储。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各类库房、危险废物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动物房、污水处理站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维护和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及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落实 企业已建一座6350m3的事故应急池已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号为220106-2025-011-L。 |
| 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房车间,**1条原液生产线,其他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房车间,**1条原液生产线,其他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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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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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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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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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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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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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