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新城中心学校西校区校服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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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校服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西校区校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丰****社区博东路1号3楼

成交金额:大写金额:肆佰贰拾壹元整;

小写金额:42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 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夏季装

全码段

1 套

88.00元

2

秋季装

全码段

1 套

135.00元

4

冬季装

全码段

1 套

198.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校区

地 址:**县**镇岱**路

联系方式:0561--****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鹰山路春晖巷(深蓝华庭东北门对面)

联系方式:152****5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152****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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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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