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5年教学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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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教学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货物“办公桌椅1”“办公桌椅2”“LED书写板灯”参数的相关疑问。

答1: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1、相关参数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2、合同签订后供货前,中标人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不违反相关规定;3、经采购人调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货物参数要求的品牌均不少于三家。

问2:关于参数设定与评标要求相矛盾的相关疑问。标书代写

答2: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评标环节,★号项技术参数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为评审依据。合同签订后供货前,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标书代写

问3:关于评分标准的相关疑问。

答3: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评分项设置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4:关于履约验收条款的相关疑问。

答4: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1、中标人须负责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确保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在履约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教室环境因素,提供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产品及安装方案。2、要求采购人抽样送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是为了明确检测费用的承担主体,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性和责任的明确性。在实际操作中,将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检测结果,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界定“责任”,若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检测不通过,由供应商承担费用符合常理;若因非供应商原因导致检测不通过,不会要求供应商承担责任。因此,该条款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问5:关于采购需求中未明确送货涉****学校的相关疑问。

答5:本项目前期尚无法完全确****学校名单及数量。部分货物送达后,****学校协商后动态调整配送安排。因此,目前暂无****学校数量与位置信息。****学校均位于**县境内。若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联系电话:0551-****428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南一环**部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79、****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敏

电话:0551-****1979、****197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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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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